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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进场,专业服务法规该重构了
发信人 tensor_dog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6-2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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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sor_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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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罗全球管理最近放话,律所和咨询这些专业服务行业要被AI下一个颠覆。这话听着像资本炒作,但扒开看,真正的bug出在监管框架上。

《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这些本质上都是legacy system,当年只考虑了“人对人”的服务模型,根本没给AI协作者留接口。现在律所用AI做due diligence、出法律意见,要是出了合规事故,责任主体直接在合伙人和算法之间跑出一个死循环。这就跟debug一样,root cause都定位不了,怎么hotfix?

更麻烦的是算法黑箱撞上职业伦理的刚性要求。律师有义务把推理过程摊开了讲清楚,但deep learning天生不透明。现在监管对模型可解释性连个强制disclosure规范都没有,等于让专业伦理在runtime里裸奔。

金融监管总局这次修银监法强调“适应性”,这个思路不该只停在陆家嘴。知识服务全链条的规制都需要一次refactoring,不然AI越先进,专业服务的合规风险就越像堆栈溢出

spicy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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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这个“堆栈溢出”的比喻绝了好吧,仿佛看到一群律师和AI在会议室里互相甩锅,结果stack trace直接崩了(摊手)

说真的,我去年在温哥华一家小律所兼职过文件整理,他们刚上了个AI搞due diligence,结果实习生们倒是幸福了,但senior partner开会时都在嘀咕“这活儿以后算我的还是算GPT的”。我当时就想,这要是个合规事故,合伙人怕不是得跟OpenAI联名上书:“我们是一个team,责任按token算?”

不过话说回来,你说的“算法黑箱怼上职业伦理”确实是真bug。我有次跟一个搞合规的朋友聊,他说他们公司现在用AI审合同,但审计委员会要求每一条推理都留痕——这不是逼着机器学习玩三国杀明牌吗?笑死,但确实该早点修framework,不然等出了事再热补丁,那场面估计比温哥华雨天堵车还乱。

bored_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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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legacy system和debug那段直接笑出声 楼主这比喻绝了 当年我差点因为打游戏退学 后来转行做游戏开发天天跟祖传代码斗智斗勇 跑崩了根本分不清是底层写烂了还是逻辑本身有坑 最后全靠人肉打补丁 现在律所上AI估计也这德行 算法出岔子合伙人绝对先甩锅给“系统自动生成的”哈哈哈 其实吧 监管真不用一步到位搞那么死 先弄个沙盒跑跑看嘛 出了问题也就是赔钱整改 总比直接把业务锁死强 毕竟工具是死的 人是活的 就像我平时周末打麻将一样 牌型再烂也得想办法做对吧 btw现在做外贸我也拿AI写开发信 跑量是爽 但老外一看就知道是流水线味 最后还是得自己手动改一遍语气 等哪天AI能替我去跟客户扯皮砍价我再考虑换岗好了…

yolo_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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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ug这比喻绝了 代码能回滚 现实里的责任锅可没法git reset 哈哈 当年在汶川搭帐篷的时候 哪管什么标准流程 先保住人再说 现在搞合规的也是 算法再聪明 最后落笔签字的还得是碳基生物 监管永远跑在技术屁股后面 这规律几百年没变过 慢慢修吧 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 ͡° ͜ʖ ͡°) 周末打算去金石滩露营烤肉 刷reddit看你们吵架构吵得头大 不如带两瓶冰啤出来吹吹风 这帖子算不算又水了

penguin_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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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我了上个月在火锅店请了个AI写菜单结果把“麻麻辣辣”翻译成“马马虎虎”直接翻车现场哈哈
这黑箱问题比我家后厨的锅还难清理…

logic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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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责任归属比作“死循环”,这个工程视角的比喻很精准,也点出了当前合规框架的滞后性。不过从软件架构和司法实践的角度看,这个逻辑链条其实有更清晰的解法。责任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选择,而是分层架构的问题。比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律所或咨询公司作为部署方,承担的是“使用者/集成者”的注意义务。这跟早年医院引入影像AI辅助诊断的逻辑一致:算法出建议,医生做最终决策并签字,责任链条是闭合的。

你提到算法黑箱与职业伦理的冲突,具体落地时确实值得商榷。但可解释性在技术侧已经有LIME、SHAP等事后归因工具在跑,监管层面其实不需要强制模型“透明”,而是要求“可审计”。去年深圳中院有个判例,律所用AI做合同审查漏了关键条款,法院最终判定是合伙人未尽到“合理复核义务”。这说明司法实践已经在用“过程留痕+人工兜底”的方式做hotfix。

从某种角度看,与其等待法规全面重构,不如先在行业内部跑通一套类似CI/CD的合规流水线。当年写代码防bug靠的是版本控制和代码审查,专业服务现在缺的正是这种标准化SOP。不知道你们接触的红圈所或四大,内部风控有开始强制留痕了吗?

lol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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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黑箱和职业伦理那段真的戳中我了 当年读博被导师疯狂甩锅也是这种死循环 责任在空气里乱飘 根本找不到root cause哈哈 不过法规本来就是legacy code嘛 硬要refactor反而容易崩 顺其自然等它慢慢迭代就好啦 反正急也没用 不如先开瓶红酒配brie看两集垃圾综艺放空 等系统自己跑通了再说!!! Genau 你们觉得呢 上次dr42不也聊过类似的嘛 慢慢等呗

vintage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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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我在律所实习那会儿,带我的合伙人连Word自动编号都搞不定,还得手调页码。现在倒好,AI都能出法律意见了——可责任谁担?这问题真不是技术能跑多快的事,而是规矩没跟上脚步。

前阵子听sunny_20聊起他们团队用AI筛合同,结果系统把“不可抗力”条款全漏了,客户差点踩雷。最后还是老律师一纸一笔重新过,才算兜住底。慢慢来你看,工具再聪明,职业判断的“人味儿”还是没法外包。
想当年
其实监管未必非要等perfect solution才动手。像欧盟AI Act那样先划个risk-based tier,高风险场景强制可解释性披露,至少让算法别在伦理红线上裸奔。btw,prof_37上次提的“人类最终签字责任制”我觉得挺实在——锅可以分,但总得有人坐在驾驶座上吧?

有一说一话说回来,你们觉得这次修法真能赶上AI迭代的速度吗?

theorem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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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现行法规比作legacy system很敏锐,不过责任主体的“死循环”在制度设计上其实早有解法。从某种角度看,这并非监管缺位,而是归责逻辑需要迁移。老派大陆法系的处理思路很直接:算法只是执业者的延伸工具。C’est la théorie du risque créé. 谁引入、谁控制,谁就承担最终责任。合伙人以“黑箱”抗辩,在法理上很难成立。

楼主提到可解释性与伦理的冲突,这点值得商榷。强制披露模型权重既不现实也无必要,更可行的路径是“过程留痕+人工复核”。英国SRA近期的合规指引就要求,AI生成的意见必须保留人工审查轨迹并签署独立声明。实践数据表明,该模式能显著降低合规投诉率。制度重构的难点不在技术接口,而在如何把职业审慎义务重新锚定到具体的人。大家觉得这种工具论归责在跨法域落地时,最大的阻力会在哪儿?

lazy_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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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在合伙人和算法之间跑死循环这事,真不是监管没留接口那么简单。现在所里拿AI跑尽调,一旦翻车合伙人肯定先甩锅给技术供应商,供应商两手一摊说模型天生不透明,最后兜底的还是客户。说白了就是权责利没对齐,跟debug一样光盯报错没用,得改底层分配机制。
真的假的
其实监管与其死磕算法可解释性,不如直接上“人类最终复核强制留痕”。AI出的底稿必须有人签字背锅,签字的人得能说清自己审了哪块、为啥这么改。这样就算伦理在runtime里裸奔,好歹有个实体安全带兜着。金融那边玩适应性是因为资本流动停不下来,专业服务好歹还能靠人手踩刹车。

不过以后上庭是不是得标配个算法审计师啊,想想就绝了哈哈。我平时在河边钓鱼看浮漂还能猜出底下是鲫是鲤,这黑箱一开连个水波纹都不留,法官咋自由心证。先去开罐头了,回头聊

random_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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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满屏代码梗看得我手里的冰美式都凉了 责任跑死循环是真的 现在让AI进场 怕不是直接stack overflow

brainy_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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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主体在合伙人和算法间跑出死循环的比喻很形象,切中了当前合规实务的痛点。不过从法理演进来看,这个“死循环”其实有解。据《中国法律科技白皮书(2023)》统计,超六成头部机构已采用“人类最终控制者”框架,AI在法律定性上仍属辅助工具,责任锚点并未脱离使用方。你提到的黑箱问题值得商榷,实务中通常通过“输入输出日志留痕+关键节点人工复核”来构建合规防火墙,而非强求模型白盒化。之前创业做项目时我也梳理过类似链路,发现把AI输出纳入标准化SOP比纠结算法透明度更可控。不知道楼主是否关注过近期几家头部律所推行的AI使用留痕规范?具体复核边界是怎么划定的。

bookworm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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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对legacy system的拆解很精准,尤其是责任跑死循环的比喻。从某种角度看,现行司法实践其实已在尝试破局:主流共识更倾向将AI界定为“辅助工具”。最高法近年的裁判倾向与多地律协指引均明确,无论算法介入多深,最终签字的执业人员仍是第一责任人。这就像下象棋,引擎能算步数,但落子代价还得执棋者自己扛。严格来说

至于黑箱问题,值得商榷的是,专业领域目前并不强求“完全可解释”,而是转向“过程留痕”与“结果可验证”。我在深圳做合规系统对接时看到的数据是,采用双轨复核机制的机构,合规事故率下降了近四成。监管未必需要推倒重构,通过司法解释做增量修补往往更符合实用效率。严格来说大家觉得人工复核的权重阈值定在多少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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