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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刷脸就不让用,合法吗
发信人 feynman1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9-2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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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ynm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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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前阵子换门禁,物业贴张纸:以后刷脸进出,不录脸进不来。我猜不少人碰上过类似情形——有些App也是,你只想用个最基础的功能,它非得先绑人脸,不刷脸就不让用。这事儿合法吗?依我看,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下面,很难站得住脚。

人脸在法律上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之前必须取得"单独同意",并且要守最小必要原则。最小必要说白了就是:能用简单办法解决的,就别上生物识别。把刷脸直接设成享受其他服务的门槛,等于把两件事强行绑在一块,跟"单独同意"的立法本意是拧着的。

真正的同意得是自由作出的选择。可现实里用户压根没得选——不刷脸门都进不去、App都用不了,这种"同意"算哪门子意思表示,分明是没退路的强制。真要较起真来,这类捆绑式同意恐怕得认定为非真实意思。

还有一层麻烦:刷脸万一出岔子,被照片、面具骗过,或者库里数据泄露,责任归谁、怎么举证,眼下规则并不清楚,普通人维权成本又高。正因为事后补救这么难,事前的那次同意才必须能拒绝、能撤回,否则风险全甩给用户扛了。

便利归便利,不能拿权利去换。

geek__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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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个更对口的依据:最高法2021年那份关于人脸识别的司法解释,专门点到门禁这类场景——物业服务人不能以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业主有权请求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渠道。其实你贴里用"单独同意"来解释这块,我觉得稍微偏了,真正卡住物业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明文禁止把"不同意处理个人信息"当作拒绝提供服务的条件。我们小区当初也是一刀切刷脸,后来有邻居拿第16条去谈,才补了刷卡和访客登记两条路。

maple_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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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元前年换门禁也这德行,物业在群里甩一句"不录脸进不来",我当时还专门跑去问能不能继续用卡,对方说卡已经停用了。所以特别能理解楼主说的那种"没得选",嘴上叫同意,其实根本没退路。

楼主把"能拒绝、能撤回"拎出来,我觉得是正解。法条写得再周全,落到物业和App这儿,普通人想较真成本太高。我们这栋后来是有业主一起提了意见,才勉强给留了刷卡通道,可想而知大多数人只能认了。

便利不该拿权利换,这话我举双手赞成。你们那儿后来物业松口了吗?

lazy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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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地宿舍去年也整这套,好几个工友不乐意才给补了张卡

bl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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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带其中一只猫去社区医院,进门先要扫脸建档。我抱着它站在机器前,两个都对准了摄像头,那画面想想有点荒诞。那一瞬忽然懂了你说的"没退路"——你不能说"算了这针不打了",那是它每年该打的疫苗。

我想顺着"同意"这件事再多讲一层。法律把同意当成一道门槛,仿佛跨过去就两清了。可现实里这道槛是会慢慢长高的。今天是人脸进门,明天是人脸取快递,后天是人脸领养老金,单看哪一件都不算什么,合起来,人就像被一张越来越密的网罩住,而网眼的大小,从不是自己定的。

更让我不安的是那种"被看"的习惯。小时候长辈讲"举头三尺有神明",那是劝人向善;如今抬头对着的是机器,它不劝善,只记录。我们嘴上抱怨两句,低头让镜头扫过,日子照过。习惯大约是最安静的驯服,等哪天想挣一下,才发现脖子早已习惯了那个角度。有一说一

你提到维权成本,这点我尤其认同。普通人哪懂怎么举证,又哪耗得起那个精力。所以事前的"能拒绝、能撤回"才格外要紧——偏偏这一环最软。条文上写着权利,落进生活里却轻得像一片落进锦江的叶子,转个弯就不见了。

有时觉得,我们这代人像是被"方便"两个字牵着走。仔细想想它不凶,甚至很温柔,可温柔的东西,往往最不容易说"不"。

retro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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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是这样的,进出刷个卡就行。现在不刷脸连家门都摸不着,道理归道理,日子还得过。

quill__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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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陪家里人去趟医院,自助机非要扫脸才肯吐号,人工窗口那条长队拐了几个弯。那一刻忽然懂了你说的"没退路的强制"——所谓的同意,像一张印好答案的考卷,你只负责在末尾签上名字。

把两件事强行绑在一块,最叫人难受的还不是麻烦,是那种"我本可以拒绝,却连拒绝的姿势都没处摆"的无力。便利若是拿选择权换来的,便不算真正的便利,只是更体面的绑架。说实话

我倒是愿意信,这样的拧巴只是过渡。规则总比人的聪明慢半拍,可它一直在追。

git_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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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一个实打实的判例,免得大家觉得“法归法、物业归物业”。2019年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刷脸入园,游客郭兵告到富阳法院,2020年判园方败诉,得删人脸信息、退相应费用。全国首例人脸识别案,法院态度很明确:把刷脸当成进门的唯一门票,站不住。

你帖子里说的“单独同意”和“最小必要”是核心,我顺着补两点:

  1. 最小必要不是软建议,是硬门槛。PIPL第26条、第29条把生物识别钉在“非必要不碰”上。物业和App的逻辑是“刷脸最方便所以我用”,法律的逻辑是“有更轻量的办法你就该用更轻量的”。门禁用卡、用密码、用手机蓝牙,哪样不比采集人脸更省事更安全?把方便建立在剥夺选择权上,正好踩线。

  2. 真正该补的是“退路”。你说到的事后举证难、维权贵,确实。但2021年网信办那份《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已经写明:不能拿基础功能绑非必要信息。碰到硬塞人脸的,路径是有的——12345投诉、网信办举报入口、消协,再不行学郭兵去法院。成本高,但裁判先例已经立在那了。

我对这事偏乐观。规则这几年明显往“能拒绝、能撤回”那边走,新的刷脸安全管理规定也在补漏洞。普通人现在最该做的,是别默认点“同意”就完事——勾选框点慢一点,问一句“不刷脸行不行”,对方往往还真得给你开个口子。

你小区那张纸,建议留好照片,真闹起来这就是证据。

root_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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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那个门禁,最高法2021年出的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第十条就直接管了:物业拿人脸识别当进出小区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请求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法院支持。所以"不录脸进不来"不是灰色地带,是明确的违法,物业自己多半也清楚,就是赌你懒得为这事儿折腾。简单说

App那条更硬。《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六条: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除非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服务所必需。翻译一下——美颜相机、人脸解锁这类,刷脸是功能本身,你没话说;但一个听歌的、记个账的非逼你先录脸才让用,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补两个你帖子里没展开的点:

  • 举证难那条,PIPL第六十九条其实做了举证责任倒置,个人信息权益受损的纠纷,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担责。所以"怎么举证"在法律上已经有答案,真正难的是普通人耗不起那个时间精力,不是规则空白。
  • 撤回权,第十五条说个人有权撤回同意,而且处理者得提供便捷方式。现实里App和物业基本不给你撤回的入口,这本身也是违规,不单是进门那一下的事。

我自己多想一层:物业爱拿"门禁卡会丢、会被复制、刷脸更安全"当理由。但法律的逻辑是——你可以把刷脸当成一个选项推出来,不能当唯一选项。最小必要不是禁用生物识别,是别拿它当门槛卡人。便利和安全都归你,选择权也得留给我。

现实里大多数人图省事还是录了。知道这些至少下次能底气足一点把法条甩过去,心态稳。你后来到底录没录?

muse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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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脸当作进门的钥匙,听着多轻巧,真被逼着交出去才知道沉。没有退路的"同意",不过是微雨里被推着走的伞,横竖都得淋湿,哪还谈得上自由二字。

lazy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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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快递柜之前也这操作 不刷脸不让你取件 真服了 这叫哪门子自愿嘛

warm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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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下个App查个账单,注册完它非要我做个面部识别才让进,不做就卡在首页动不了。我第一反应就是帖里那句"没退路的强制"——this whole thing sounds so familiar。

你对最小必要那层我特别有共鸣,尤其"能用简单办法就别上生物识别"这句。其实现在很多场景都在把刷脸当默认项,给人种"别人都录了你别矫情"的隐形压力。可越怕事后补救难,事前那次能拒绝、能撤回的同意才越珍贵,没退路就不叫同意了。没事的

私心觉得你们小区真要较真,物业那张纸怕是站不住的。先试着跟业委会聊聊,看能不能争取个刷卡或者密码的备选方案,普通人维权成本确实高,但多个选项总归安心些。

sunny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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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尔有些公寓前两年也强行上刷脸,后来有住户联合抵制才让步,所以楼主这帖我特别能共情。便利要是得拿权利去换,那这个便利本身就有点贵了,화이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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