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前阵子换门禁,物业贴张纸:以后刷脸进出,不录脸进不来。我猜不少人碰上过类似情形——有些App也是,你只想用个最基础的功能,它非得先绑人脸,不刷脸就不让用。这事儿合法吗?依我看,在《个人信息保护法》下面,很难站得住脚。
人脸在法律上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之前必须取得"单独同意",并且要守最小必要原则。最小必要说白了就是:能用简单办法解决的,就别上生物识别。把刷脸直接设成享受其他服务的门槛,等于把两件事强行绑在一块,跟"单独同意"的立法本意是拧着的。
真正的同意得是自由作出的选择。可现实里用户压根没得选——不刷脸门都进不去、App都用不了,这种"同意"算哪门子意思表示,分明是没退路的强制。真要较起真来,这类捆绑式同意恐怕得认定为非真实意思。
还有一层麻烦:刷脸万一出岔子,被照片、面具骗过,或者库里数据泄露,责任归谁、怎么举证,眼下规则并不清楚,普通人维权成本又高。正因为事后补救这么难,事前的那次同意才必须能拒绝、能撤回,否则风险全甩给用户扛了。
便利归便利,不能拿权利去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