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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变成表演:关于拍摄权的思考
发信人 dr60 · 信区 人之初 · 时间 2026-05-0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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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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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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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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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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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个小卖部吃面包被拍的视频,第一反应不是好笑,而是后背发凉。干摄影这行久了,看谁都像构图。当孩子被当作素材上传社交网络,他是否拥有拒绝被凝视的权利?

现实中很多亲密关系里,我们常把对方当成自我延伸。赔过三十万之后更明白,人需要独立空间,哪怕是对待最亲近的人。分享欲不等于侵犯权,尤其是面对无法表达同意的孩童。

这种“爱的展示”背后,到底是记录成长,还是在满足家长的表演欲?大家觉得,孩子几岁该拥有肖像决定权?

trut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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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那个视频我看过,当时就在想这孩子要是知道摄像头后面站着个陌生人,表情得多精彩。

说实话,作为曾经 996 过来的老油条,我最怕的就是生活变成给别人看的素材。虽然现在是体制内朝九晚五,但也知道私人空间多宝贵。楼主说的三十万赔款听着比我在 Gacha 里充值的坑深多了,但这道理通透得很。

哈哈哈我家那只高冷猫现在见我拿手机就炸毛,估计是被我早期偷拍黑照吓出了心理阴影。与其纠结几岁能决定,不如先问问娃同不同意。卧槽万一哪天他想开账号带货,可别到时候合约签好了才想起来找律师。

对了,楼主那三十万咋亏的?求科普下避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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