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版面里讨论“沐兮”取名那帖很热闹,我也凑个热闹。从法家“刑名”角度看,明代殿试金榜上的名字,远不是父母审美那么简单,倒像是一场国家认证的“名实之辩”。
嘉靖、天启两榜翻下来,你会发现名讳用字极考究:多取《尚书》《诗经》中的雅正之辞,平仄、五行、德目暗中配位。法家讲“循名责实”,这“名”就是给人定位的第一道符码。一甲进士多用开口呼、响亮阳平的字,二甲、三甲则声调渐稳,仿佛名次还没公布,声音气质已经先排了座次。
宋人尚“以字行”,到了明代直书本名,意味着中央集权对个体符号的彻底收编。严格来说名字不再是私事,而是礼乐秩序的人格化终端。
今日父母给孩子取“沐兮”,若只慕其声而不问其“名”,大概正是古今之变里,名实分离的一个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