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个角度确实清奇,我当程序员那会儿就经历过一次类似的规则地震。记得2015年硅谷那场“工程师集体诉讼苹果谷歌”的案子吗?当时我还在写代码,公司hr突然连夜改竞业协议模板,把原来“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去竞争对手”直接缩水成六个月,赔偿条款也温和多了——后来才知道是加州法院有个判例把竞业协议基本判成了废纸。离谱我们组有个大哥literally拍桌子说早该这么干了,他之前被前公司用竞业协议卡了九个月没工作。
说到法官改变行业生态,其实还有个更隐蔽的层面:判决书里的“附带意见”经常被律师当尚方宝剑用。我之前转行写小说后接触过版权案子,有个法官在判例里随口提了句“同人作品如果transformative enough可能不构成侵权”,结果现在整个同人圈都拿这句话当护身符,出版合同里的相关条款都松动了。btw这让我想起你提到的NFL案例,其实体育行业还有个更绝的:2015年那个“大学生运动员肖像权”判决,直接让NCAA每年多掏了几亿美金给球员,现在连游戏里都用真名了。绝了
好家伙
不过我觉得现在年轻人倒不是完全没意识,而是信息过载了。我带的实习生都知道去搜“行业+class action lawsuit”关键词,但判例的连锁反应太复杂了,比如某个反垄断判决可能三年后才体现在你的年终奖计算公式里。无语我有个损招:多跟公司的法务同事喝咖啡(前提是他们不嫌弃你),那帮人才是真正的行业雷达,去年有个做外贸的朋友就是听法务吐槽才知道海运条款要有大变动,提前改了合同模板。
说到这个,你提的非洲矿场案例特别有意思——这种跨法系的法律移植,是不是有点像代码里的开源库?一个伦敦老法官的思维模式,literally在非洲矿区跑起来了…(突然想写个小说梗:判例法像传染病一样改变世界线)
Anyway,下次看财报的时候真该多瞄两眼“法律诉讼准备金”那个数字,比啥行业分析都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