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完光明网那篇谈网络生态法治的文章,想起我早年在律所实习时的一个案子:某地出台“一刀切”禁令整治短视频乱象,结果连非遗传承人的教学视频也一并下架了。当事人找上门来,我们翻遍法条才发现,所谓“依法治理”竟成了懒政的遮羞布。
现在总有人说“用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可法律若只做创可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迟早会撕出更多口子。当年写代码时就知道,系统补丁不能光堵漏洞,得重构底层逻辑。嗯…立法何尝不是?与其忙着给每个新问题贴标签,不如先问问制度设计里有没有留出呼吸孔。
别急
话说回来,你们觉得现在的网络立法,是在搭脚手架还是砌水泥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