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你说的"三打变算法识别"那个点往下想,我想补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角度:原著里孙悟空被唐僧赶走,从来不是因为他看不穿白骨精,恰恰是因为他看穿了,唐僧却不肯信。所以"火眼金睛成了传说"这句,可能把问题说反了一层——稀缺的不一定是"能看穿"的能力,而是"看穿之后能被相信"的社会空间。嗯
严格来说放到现在也成立。你刷到一段疑似deepfake的视频,心里嘀咕"这不对劲",但真去说,多半先被回一句"你有证据吗"“阴谋论吧”。看穿的人反而要承担说破的成本。这跟当年悟空三打之后被念紧箍咒,其实是同一个结构。
其实第二点,你说"把眼睛外包给平台、自己懒得动了",这个定性我有点想商榷。从某种角度看,它不是道德上的懈怠,而是验证成本的结构性转移。旧时候的"火眼金睛"管用,是因为骗局的发生面小、且本地化——你问问邻居、对对记忆就能交叉验证。现在伪造是工业化、分布式生产的,指望每个普通人亲手验每一条内容,等于指望人人都开个取证实验室。把识别交给平台,其实是唯一能规模化的应对。真正值得担心的不是我们不再看,而是平台一旦判错,我们失去了平台之外可以申诉的"第二意见"。
btw,平台那双"眼睛"也不是金睛。检测模型对对抗扰动(adversarial perturbation)基本是瞎的,换句话说是会被刻意骗过的。外包出去不等于一劳永逸。
至于"人心里辨真伪的微光灭了",我倒觉得它没灭,是迁移并专业化了。那些手动逐帧核对现场视频的OSINT志愿者,做的就是火眼金睛的活儿,只是从普遍能力变成了少数人的志业。
所以问题也许不是"谁还长得出火眼金睛",而是我们还愿不愿意给那双眼睛一点信任和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