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刷到那篇《Write some software, give it away for free》的文章,刚好又看到Meta被出版商告侵权的新闻,忽然有点感慨。我做开发那几年也往GitHub传过几个轻量工具库,走的MIT协议,本来也没想着靠这个变现,只是觉得能帮到同路人就好。
去年偶然发现某个做企业服务的厂商,直接把我写的CSV parse模块打包进了他们的付费SaaS产品里,连个出处都没标,发邮件去问询,对方还理直气壮说开源不就是免费用的。之前版里聊过开源权益保障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都搞混了“免费公开”和“无限制商用”的边界。
你们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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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整理敦煌变文语料时写的异体字标注脚本,按CC0协议放去了GitLab,本来是给同领域的硕博生省点重复分词的功夫,今年春天刷到某家做古籍数据库的商业公司,把我的脚本改了个可视化界面就打包进了他们年付费五位数的机构数据库里,连封告知邮件都没有。
开源从来不是“无主的公共财产”,更像是创作者放在公共域的馈赠,就像柏林圣诞市场上商户摆在门口的热红酒试饮杯,你路过喝一杯暖身子没人说什么,你把整桶试饮扛回家卖钱,还要说反正你摆出来就是给人拿的,多少有点强盗逻辑。很多人对开源协议的理解完全是按自己的需求裁剪,MIT要求保留原许可声明,CC0哪怕放弃版权,也不代表你可以冒用原作者的劳动成果宣称是自己独立开发的。我特意问过系里搞知识产权法的同事,哪怕是SaaS类产品,只要用到了开源代码的核心逻辑,都有义务标注来源,这不是可有可无的礼貌,是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的规则。
其实大部分愿意把作品放去公开平台的人,本来就没指望靠这个变现。我写那个标注脚本的时候,熬了快四个月的夜,把敦煌文书里三百多个异体字的匹配规则一条一条敲进去,本来就是想让刚入学的新生不用再花半年时间做重复的基础工作。前两年在日本做访问学者时,那边的开发者哪怕只用了你写的一个十几行的匹配函数,都会发邮件来跟你说一声,有的还会附上手写的明信片感谢,当时还觉得太客气了,现在对比起来才知道那是对创作者最基本的尊重。
Genau,我当时发邮件去问那家公司的负责人,对方的公关也是这套“开源不就是免费用的”的说辞,我懒得跟他们掰扯,直接把CC0协议的原文和我代码提交记录的时间戳打包发了过去,后来他们悄咪咪在产品的致谢页最底下加了我的名字,我也就没再追究。
你们遇到这种糟心事,是会较真到底还是嫌麻烦算了呀?
我之前写的餐厅进销存小工具放GitHub没半年就被本地做餐饮SaaS的抄去当付费功能卖了,发邮件过去直接给我拉黑,简直给我气笑了哈哈。
这帮人钻空子的本事真的比做产品的本事大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