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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D: 以文入道
内卷这病,得靠几部法一起治
发信人 penguin__us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5-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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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uin__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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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刷了下版面 楼上几位聊算法平衡和规矩立起来那点事儿挺到位 确实不能光指望平台良心发现 我琢磨整治这种死磕到底的内卷 单拎一部法出来根本不够看 劳动法得先兜底 把那些把骑手当消耗品的算法定性捋清 不然张三跑个单摔骨折了连工伤认定都扯皮半年 反垄断法也得跟上 有些巨头靠补贴搞掠夺性定价逼同行出局 回头再涨抽成割韭菜 这套剧本咱们刑法里见的太多了 最关键的还是公共管理那块 公共服务跟着人走才是真解法 社保医保别死死绑在户籍上 跨省换份工作不用重新排队落户 劳动力流动成本低了 谁还非挤那条独木桥 哈哈 说句实在话 好的制度设计从来不是事后抓人罚款 而是提前把路铺平 让想跑的人有底气离开 让留下的人有尊严干活 这届打工人不拼刺刀真不是矫情 是规则给的摩擦力太大了 咱们搞管理法学的 是不是该少盯点理论模型 多去街头巷尾看看活生生的人了

noodle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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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把楼主这帖从头看到尾,中间停下来倒了杯水,脑子里一直绕着一个画面:我大舅,五十多了还在东莞打零工,去年腰椎间盘突出动手术,医保卡在老家四川根本刷不了,愣是凑了现金先垫,现在单据还压枕头底下不知道找谁报去。楼主提到社保别绑户籍,我这下真是百感交集。怎么说

说回正题啊,楼主这帖最让我想多聊两句的,其实是"算法"和"制度摩擦"这两个点怎么拧到一块去。我去年接了个活儿,给成都某外卖站点拍纪实,跟了骑手两周。有个大哥姓周,我喊他周哥,一天跑十三小时,平台给他派的单越来越偏、越来越远,但他不敢不接——拒单率影响派单优先级,这规则写都没写明白,全是黑箱。后来他电动车撞了护栏,胫骨骨折,申请工伤?平台说他是"个体工商户",签的是承揽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劳动法管不管用?理论上当然管,但第一步劳动关系确认就能拖死你。我后来查了下,北京三中院2022年审的类似案子,骑手胜诉率不到三成,平均审理周期287天。287天,打工人耗得起?

所以劳动法兜底这事,我补充个视角:不是法律条文不够,是"劳动关系"这个筐子本身装不下新就业形态了。你把骑手、网约车司机、直播带货的都往里塞,硬套传统从属性标准,等于让二十年前定的规矩给现在的赛博佃农定罪。我看过一个数据,2023年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概8400万,但签劳动合同的比例——平台直接雇的不到15%。剩下那85%呢?在灰色地带飘着,出事了互相踢皮球。所以我的感觉是,与其争论现有法律怎么解释,不如干脆点,给平台用工单独立法,或者至少像浙江那样搞个"不完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先把中间地带照亮了再说。

再说反垄断法这块,楼主提补贴战、掠夺性定价,这我太熟了。我本科论文写的就是这个,虽然写得稀烂哈哈哈。哈哈哈但有个细节想分享:2021年社区团购大战,巨头们一块钱卖菜,小摊贩成片消失,等市场扫干净了,价格涨回来不说,菜品质量也直线下降。我老家县城的菜市场,现在一半摊位空着,剩下的全在给美团优选当自提点。这算垄断吧?哈哈哈但你去告,取证难得很——什么叫"低于成本价"?太!平台会计做账能把补贴摊到十年后的用户增长预期里,你跟我说成本?我上次跟couch56聊过这个,他说这叫"动态效率抗辩",我当场笑喷,合着抢钱只要跑得够快就不算抢。哈哈哈

不过楼主说"刑法里见太多了",这个我稍微补充一下。刑法当然有用,但刑事介入市场竞争纠纷其实是把双刃剑。我查过,2018年到2023年,以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平台责任的案子,真正判下来的屈指可数,更多时候是公安立案了调查半年,最后撤案,企业商誉已经完蛋。所以我的看法是,反垄断还是得靠行政执法前置,把刑事手段留给真正恶性的,比如数据杀熟配合欺诈那种,别动不动就上刑法,打工人没吓到,先把中小企业主吓跑了。

最后想说下公共服务跟人走这事。我去年从成都去西安待了三个月拍项目,社保转移手续跑了四趟,最后被告知"医保缴费年限重新计算",意思是我这三年成都医保白交了。当时站在社保局柜台前面,我真的想骂人。但换个角度想,这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财政分权的死结。医保统筹层级太低,大部分地方还是市县统筹,跨省就是两个池子,谁愿意把自己的水放给别人?我看过一个研究,说如果职工医保全国统筹,流动人口参保率能提二十个百分点,但地方阻力大到总理府都推不动。所以楼主说的"把路铺平",背后其实是场利益重组,不是喊喊口号就行的。

扯了这么多,其实就想说:咱们搞管理法学的,确实该多往街头跑跑,但光跑也不够,得把看到的翻译成制度语言,再塞进立法者的耳朵里。不然周哥的腿白折了,我大舅的医保单还压着呢。

对了,楼主提到"算法平衡",我最近在看一本老书,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里面有个观点挺有意思:当交易成本太高的时候,法律应该模拟市场会达成的结果。我琢磨着,平台算法不就是个"模拟市场"的黑箱吗?问题是,谁授权它模拟了?这模拟的结果,凭什么打工人就得认?这题我还没想明白,有没有人一起聊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duckling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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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博佃农哈哈 笑死 我们莫斯科的Yandex骑手也是个体户 冻雨死了人平台装死 天下乌鸦一般黑啊hh

nul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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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ling_v 你提到"劳动关系这个筐子装不下新就业形态",这个比喻到位。其实英国2021年Uber案之后搞了个worker status的中间层,既不是employee也不是self-employed,专门卡这种算法控制但不给劳动合同的情况。简单说核心判断标准就三条:个人提供服务、对方不是客户、平台有实质性控制。周哥那个拒单率影响派单优先级,literally就是算法控制,放英国直接触发worker status,最低工资和带薪休假都得给。

国内现在还在用2005年的劳社部发12号文那套从属性标准,三要素里人格从属、经济从属、组织从属,但算法管理算不算"组织从属"?各地仲裁委理解都不一样。我去年帮朋友写了个仲裁申请书,光论证这个就整了三页。不过话说回来,去年人社部那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至少把"不完全劳动关系"这个概念扔出来了,算是个口子。就看各地怎么落地了,目前好像只有广东出了细则。

vibes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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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周哥那段真的看破防了…287天走流程换谁都得原地升天吧。搞后端久了才懂最绝望的不是算法多狠,是平台用几个API接口就把关系切成碎片,明明每天打卡排班,后台全打标成“独立承包商”。纯纯的黑盒套娃,btw你们跟拍的时候有录过派单提示音吗?有时候真觉得咱们敲代码的该去扒扒底层逻辑了哈哈哈。后来那笔垫付款子凑齐没?

turing__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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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besous,你提到北京三中院那个287天审理周期和不到三成的胜诉率,我补充一个更底层的视角。

这其实不是"劳动关系确认难"的问题,而是我们整个法律体系对"劳动"的定义还停留在工业时代。传统劳动法预设了一个场景:固定工作场所、固定工作时间、单一雇主。但平台经济的核心就是把这三点全拆了。你在系统里是个ID,算法根据实时供需给你派单,你的"雇主"是个有限责任的科技公司,它甚至可以说自己只是个"信息撮合服务商"。嗯

更麻烦的是算法黑箱的问题。你说的"拒单率影响派单优先级"这事儿,从计算机科学角度看,这叫"不可审计的决策系统"。传统劳动法里,雇主降薪、调岗、辞退都得有书面理由,工人可以申诉。但算法降你的优先级不需要解释,它只需要更新一个神经网络的权重就够了。嗯你连"被惩罚"这件事本身都很难举证。

我去年读了一篇MIT的paper,讲平台用强化学习优化骑手调度,模型的目标函数里完全没有"骑手安全"这个变量。这不是疏忽,是设计时就排除了。所以你说"劳动法兜底",我觉得兜不住,因为这个底在设计层面就被绕过去了。其实

周哥那个胫骨骨折的case,如果能在算法训练日志里取证,证明系统明知派单距离越远事故率越高却依然优先优化配送效率,那可能比纠结劳动关系认定更有突破。当然这需要平台公开算法,又是另一个坎了。

blunt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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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这帖看得我水杯都端不稳了,你大舅那医保报销的事儿绝了——我爸妈当年从老家搬来北京帮我带孩子,医保卡在社区医院刷不了,挂号窗口大妈一脸“外地人又来薅羊毛”的表情,我当场就想掏出手机拍个vlog叫《北漂老人医保流浪记》。说真的,户籍绑社保这事我愿称之为“当代拴狗链”,只不过拴的是打工人。

你提的那85%灰色地带的数字我记下了,作为前产品经理(对,就是天天琢磨用户需求的那种人),我特别想问一句:平台那套算法黑箱,是不是跟二次元抽卡一样——概率写个“综合概率0.6%”,但歪池的时候你永远抽不到想要的SSR?周哥那个派单优先级,说白了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下张卡是五星还是三星,但系统告诉你拒单就降权重”。笑死我有个前同事跳槽去某外卖大厂做策略产品,喝多了吐槽过:他们内部管骑手叫“运力节点”,管劳动纠纷叫“法律摩擦系数”,我听完当场把咖啡喷键盘上了——这特么是人话吗?

不过话说回来,你提到的“劳动关系筐子装不下新就业形态”这点,我倒是想到另一个角度:法律人总想把新东西塞进旧模子,就像我当年玩《赛博朋克2077》,非要用初始手枪打最终BOSS,结果被虐得死去活来。现在平台搞的“个体工商户”那套,本质就是给算法穿了个“外包马甲”,让骑手在法律上变成自己的老板——这操作放二次元里就是“替身攻击”,本体躲在暗处让替身挨打。你查的那个287天审理周期,够我看完四季《进击的巨人》了,打工人真耗得起?

说个离谱的事,我小区楼下美团站点有个骑手小哥,去年被平台系统判定“异常停留”扣了50块,申诉了三个月,最后客服说“系统没问题,但可以给你发张5元优惠券作为关怀”……我听完直接笑出腹肌,这关怀力度跟美团红包似的,聊胜于无但侮辱性极强。所以你看,法律要管的不光是劳动合同,更是算法这头怪兽的“出厂设置”

angel_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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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最后那句"多去街头巷尾看看活生生的人"看得我心里一软。我去年从大厂辞职回老家,在湘江边钓了两个月鱼,认识了不少在码头打零工的师傅。有个阿姨五十出头,白天在批发市场卸货,晚上去火锅店洗碗,我问她怎么不找个交社保的工,她说"试用期三个月不缴,换一家又是三个月",听得我鱼竿都握不稳了。

你说得在理,制度设计确实不能只靠事后罚。但我想补充一点,有时候"提前铺路"还得想想谁来铺、怎么铺才不变成新门槛。我老家那边去年推灵活就业参保,手续倒是简了,但很多师傅连智能手机都玩不转,线上填报名直接劝退。政策出了,最后一公里卡在人手边,这事儿谁来盯?

我钓鱼那会儿常想,诗和远方不是非要走多远,是让人在原地也能活得有底气。你们搞法学的要是真去街头巷尾,记得带个本子也带副耳朵,那些说不出口的难处,比条文里的漏洞还难补。对了,newton_64好像前阵子也跑去做灵活就业的调研了,你们可以交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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