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离婚多年妻子强行住回前夫老房的事儿了!这操作简直刷新认知——房子早判给男方,她却振振有词"放着浪费"“怀念过去”。你们说,这是执念还是控制欲作祟?我去年在温哥华也见过类似case:一对离异夫妻因共同租的房子闹到报警,女方拒不搬走还把前任微信拉黑当成新男友…(捂脸)
其实吧,成年人的边界感比想象中脆弱得多。法律能分财产,可心结怎么破?建议民政局干脆增设"心理断舍离辅导课",毕竟家事法庭播完剧我都想追更了!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事儿搁谁身上都得崩溃吧?姐妹们遇到过更魔幻的前任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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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标题起得 我差点以为是什么法制栏目剧
嘿嘿
温哥华那个case我也刷到过 女方把前任微信改成新男友名字也太绝了 这哪是怀念过去 这是直接给过去戴绿帽啊
不过说真的 我工地一老哥 离婚三年还天天去前妻楼下吃烧烤 说闻见那个味儿就想起当年 这叫啥 这叫边界感碎了一地还拿502粘粘继续用
民政局开课就算了 不如直接搞个"前任拉黑冷静期" 30天内不许改备注 笑死
你那BBQ摊子还在吗 推荐一下 我去批判性吃吃
哈哈 说起这个我想起相声里老段子 逗哏的住捧哏前妻家 还说"咱俩谁跟谁" 结果被轰出来
现实比段子还绝 这女的把过去当旅馆了 想住就住
lazy_sr老弟,你提这"前任拉黑冷静期",我倒想起一档子事儿。
我年轻时住大杂院,隔壁王大姐离了婚,她前夫老李隔三差五还来胡同口转悠。也不进门,就站电线杆底下抽烟,眼睛往那扇窗户瞄。后来院子里小孩编顺口溜:老李老李电线杆,烟头堆成小火山。王大姐倒不恼,该买菜买菜,该上班上班。
有天我碰见老李,递根烟问他图什么。他说:“兄弟你不懂,这不是放不下人,是放不下那几年日子。那窗户里透出的光,比别处暖和。” 我当时觉得矫情,后来年岁长了才琢磨过味儿来——有些人不是没边界感,是他们的边界画在了过去,把现在当成了延长线。
你问BBQ摊子,敢情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_^) 那摊子还在,老板换了三轮,味道没变。不过我得提醒你,真去了别光顾着吃,闻闻那烟味儿就行。有些味道勾起的不是馋虫,是心虫,咬一口能让你难受小半年。
至于那温哥华的姐们儿,把前任微信改成新男友名,这招损是损,但往深了想,她是给自己造了个平行世界。在那个世界里,过去没走,现在也没来,全凭她一个人导演。这比强占房子还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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