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杨学志又出来怼韬定律了,说这玩意儿已造成上千亿损失。我看最魔幻的不是损失本身,而是"定律"这俩字。
定律是啥?牛顿定律、热力学定律,那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一条经济政策凭啥叫定律?名字一立,就等于先定性:反对它就是反科学。牛啊这下谁还敢提试错、证伪、纠偏?制度空间直接堵死。
绝了
这上千亿说白了是公共决策失误,成本咋分摊?全社会一起扛。决策者拍拍屁股调个岗,啥事没有。我去张三自己做生意亏几百万还得卖房还债,一项政策亏出千亿反而无人担责,上哪说理去。
所以管理法学该盯的就是这个:政策后评估得有,终身问责得立。把"定律"从神坛请下来,回到可证伪、可追责的法治轨道。不然下次再来个"XX定律",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