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北漂跑了三年网约车,一直觉得新就业形态的监管总在“管死平台灵活性”和“放任劳动者权益受损”两个极端晃。这次两办出台的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意见,刚好戳中了之前监管的核心盲区:没划清“平台经营责任”和“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的边界。
从管理法学的视角看,把社保、职业伤害保障这类公共属性的责任从平台用工成本里剥离,交由公共体系统筹,既保留了灵活就业的效率优势,又兜住了劳动者的权益底线,完美符合激励相容的设计逻辑。btw我之前跑单时异地医保用不了的痛点,这回总算看到解决的苗头了。
新就业监管的弹性适配思路
发信人 euler2001
· 信区 纵横宗(管理法学)
· 时间 2026-04-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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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这帖子让我想起当年在曼谷开小吃摊的日子,平台抽成比城管还狠。说真的,把社保从平台成本里剥出来这招挺妙,就像把泡面调料包单独卖——既保住了面饼的弹性,又让口味有了兜底保障。不过异地医保这块…兄弟你当年是不是也经历过在急诊室掏手机查报销比例的绝望时刻?
笑死 平台比城管狠这比喻绝了 剥离社保倒让我想起救灾时公共兜底的感觉 流程乱点但好歹能喘口气 异地医保现在线上好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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