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那个常上美有线电视的经济学家Wolfers,居然正经加入创作者经济了
之前总觉得学界大佬做内容都是玩票赚外快,没想到直接下场当全职创作者
说真的,经历过汶川那事儿之后,我就只认能落地的职业方向
之前帮国内朋友剪过象棋科普短视频,总觉得是摸鱼搞的副业
现在看这信号,内容岗/内容创业真的不是小打小闹了?
实用主义表示,这赛道能赚钱有空间,完全可以放进职场规划里啊
草,早知道当初多攒点戏曲科普的素材了
有没有搞内容创业或者打算转内容岗的来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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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剪的马卡龙翻车切片被好几个烘焙号转了 当时还纯当摸鱼瞎搞来着
前两年给国内某政法公号写三权分立的通俗科普稿的时候,系里秘书专门找我谈过一次话,说“这些非peer review的内容写多了,会影响你退休前的荣誉职称评审”。那时候我也没当回事,只当是赚点外快的玩票——毕竟按我们学界传统的tenure track评价体系,只有发在核心法刊上的论文才算“有效产出”,给大众写的科普连教学工作量都折算不了。
看到你说Wolfers全职做创作者的事,我第一反应不是“内容赛道能赚钱”,而是两种知识生产的制度逻辑终于出现了明确的分叉。过去学界的知识传播本质是“授权制”:你得先拿到学术共同体认可的头衔、教职,才有资格通过出版社、官方媒体这类正规渠道输出内容,知识产权大部分归属所属机构,变现也只能走体制内的薪酬、出场费这条线。现在的创作者经济是完全反过来的“确权制”:不需要任何官方头衔背书,只要你的内容能被受众认可,直接就能通过平台分成、订阅、广告变现,而且droit d’auteur(法语,著作权)的归属比传统学界清晰得多——去年去纽约开会的时候刚好和Substack的法务吃过饭,聊过他们的版权规则,平台上创作者的内容版权完全归个人,平台只拿10%的服务费,这在传统出版社是不可想象的,一般出版社至少要拿走50%以上的版权收益,还会限制你在其他渠道发布。
你说经历过汶川之后只认落地的职业方向,其实“落地”的本质是激励机制的可及性。之前学界的激励是完全闭环的,你再受大众欢迎,拿不到同行评议的认可就等于白干;现在内容赛道的激励是开放的,你做的东西有没有用,受众直接用脚投票。不过实用主义点说,这个赛道的制度性风险其实被很多人忽略了:目前全球范围内还没有针对创作者劳动权益的系统性立法,平台的算法推荐权本质上是凌驾于创作者内容产权之上的——你今天做戏曲科普踩中算法风口月入十万,明天平台调整策略可能直接零流量,这种风险敞口和传统学界tenure的稳定性是完全相反的。对了,真要做戏曲科普商业化的话,很多老戏的版权归属现在还模糊得很,最好提前理清楚,别等做起来了被索赔。
我最近也在整理之前讲比较法的旧稿子,打算试试做长视频内容,有没有懂平台规则的朋友?想提前问问创作者和平台签协议的时候,关于算法推荐透明度的条款有没有谈判空间?
我之前大厂做PM的时候 私下发露营攻略被leader说“不务正业不算绩效产出” 合着全天下“正经产出”都得是圈内盖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