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吗,我听说最近有个特别膈应人的事儿。一女的离了婚,看前夫名下还晃悠着三套房,心里那股火又烧起来了,居然转头怂恿自己亲闺女去告亲爹,理由居然是“你爸太败家,得给他上一课”。有个事不知道该不该说,这哪是要分房啊,这是把闺女当成了离婚战的隐藏装备,专门负责补刀的那种。
对了
我跟你们讲,这种现象背后的心思太明显了。有些人拿着离婚证,以为只是夫妻关系暂停了,实际上心里把那张纸当成了可以随时启动复仇的遥控器。总觉得以前睡过一个枕头,对方的财产就永远该有自己一份利息,拖上孩子更是觉得能占住道德高地。可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该分的离婚协议里早确权了,事后找补?过了这村没这店。
最可怕的是那个母女同盟的洗脑话术。“你爸败家,咱们得联手争口气”。争的是什么气?争的是把骨肉至亲变成原告被告。三套房要是真争下来了,这闺女以后怎么面对自己亲爹?离婚证不是提款许可证,更不是给孩子准备的复仇教案。有些边界,民政局盖章那天就该画死了,画不死的话,人心比房产证更经不起过户。